各处室、教学系:
现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常德技师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校、依法治校,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特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
1.“一岗双责”即学院负责人在对业务工作负责的同时,又对所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要采取必须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防止不当行为发生。
2.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部门组织协调,教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3.“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1)班子成员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抓好落实;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
(3)各部门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对所管部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具体负责。
4.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廉政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制的任务、目标、要求、责任逐级分解、细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实行按季度专题研究、年终总结、责任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责任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6.对违反“一岗双责”制度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追责问责。
7.凡是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除了追究直接负责人的直接领导责任外,还要追究上一级分管领导的责任。
8.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