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技师学院“三重一大”制度
发稿时间:2021-12-16 来源:

常技党字〔2021〕26号

 

 中共常德技师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技师学院“三重一大”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教学系:

现将《常德技师学院“三重一大”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常德技师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常德技师学院“三重一大”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提高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民主、规范、科学决策水平和治校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集体决策机构

学院党委会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构。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会议精神、决议、指示的贯彻执行;

2.学院的办学理念、发展方向、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及师生思想作风建设;

4.学院发展战略、重大部署、学院党政工团的重大事项及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5.学院各项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管理制度;

6.内部机构设置、计划编制、人员招录、人事调整、职称评聘、干部选任、评优评先、教职工奖惩;

7.院领导代表学院所作的重要讲话或报告等重要文件;

8.学院年度预决算的制订和调整;重大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及其它办学资源的配置和调整,大额经费收支、大额借贷、重要物质的购置和处置

9.学院办学规模,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年度招生方案、顶岗实习及就业安置方案、校企合作(含校政合作、校校合作)等;

10.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

11.津补贴分配方案以及其它涉及学院和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

12.物资采购审批权限和财务审批权限;

13.其他由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

1.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免;

2.院级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3.全国、省、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等候选人的推荐。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对于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贵重设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出借、借入和转让;

2.学院增资引资项目建设及配套使用方案;

3.需要学院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未列入学院财务预算的临时性特殊项目支出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

2.卡务中心资金因公紧急需要借款事项;

3.受赠的大额资金及物件的使用方案;

4.其他需要学院党委讨论决定的开支项目。

三、集体决策基本要求

1.依照《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应该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学院党委会决策之前要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

2.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免,党委决策之前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3.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实施落实部门和负责人。

4.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集体决策的实施与监督

1.学院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2.院工会依照《工会法》规定对学院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教职工公布学院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教代会和全体教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向各级党组织和上级部门反映意见。

3.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五、“三重一大”事项的报备

“三重一大”事项分为事前、事中、事后报备三种形式,学院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部门,应按规定将承办的“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报院纪检监察室,院纪检监察室按规定向驻局纪检组报备。从2021年11月起,学院“三重一大”事项采用专门记录本,组织人事处负责与人事工作相关的“三重一大”事项记录并建立台帐,办公室负责学院其他“三重一大”事项记录并建立台帐。

六、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给学院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实行责任追究:

1.对有关“三重一大”事项不及时报备的;

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委决定的;

3.未经党委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4.未向学院党委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5.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6.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工作失误的。

七、其他

1.本制度由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


 

附件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

单位重大决策备案表

单位名称: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需要决策事项简要介绍:

决策方式

上级领导决定

单位党组

织会议

单位骨干会议

单位职工大会





决策结果


负责人

审核意见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

单位重要干部任免奖惩备案表

单位名称(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干部岗位基本情况介绍:

任免方式

单位党组织会议

竞争上岗

轮 岗




任免奖惩

结果


负责人

审核意见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

单位招录(聘)公务(工作人)员备案表

单位名称(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招录(聘)职位、要求介绍

招录(聘)方式

公开选拔

有限竞争

其   他




招录(聘)结果


负责人

审核意见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

单位重大项目安排备案表

单位名称: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需要决策事项简要介绍:

决策方式

上级领导决定

单位党组织会议

单位骨干会议

单位职工大会

招投标

方式






决策结果


负责人

审核意见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

单位非公开招标审批表

单位名称: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理由

申请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竞争性

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

询价采购





经办人

意见


负责人

审核意见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

单位大额资金使用备案表

单位名称: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需要决策事项简要介绍:

决策方式

上级领导决定

单位党组织会议

单位骨干会议

单位职工大会





决策结果


负责人

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