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技师学院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出勤管理,落实岗位职责,保障学院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类别与期限
(一)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申请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的可请婚假3天;符合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条件的,可请晚婚假15天(含法定节假日)。
(二)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可请丧假3天。若赴外地办理丧事的,可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三)产假。女职工流产、分娩,可凭孕检材料申请产假。正常生育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国家其他生育政策的按政策规定执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请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请产假42天。男职工配偶生育的可请护理假7天。
(四)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申请病假。病假须提供医疗机构诊疗证明。1天以上病假须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1个月以上病假须提供二级以上医院有专家会诊签名的疾病诊断证明、相关病历、住院记录等。
(五)事假。教职工私事应安排在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处理,特殊情况确需利用工作时间完成的,应事前申请事假,事假期限视情况按程序报批。
(六)探亲假。因学院实行寒暑假休假制度,教职工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学院不另给假期,但可按国家规定报销探亲假路费。
二、请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一)教职工请婚假、产假、丧假在规定时限以内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照常享受。
(二)病假工资及待遇
1、月基本工资及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满10年的,全额发放,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放90%;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放80%,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放70%。经主管机构鉴定,患有重症(绝症)疾病者,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及鉴定结论的,不予扣发。
2、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教职工当月病假3天以内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病假3天以上每超过1天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50元,扣完为止。
3、年终奖(含年终绩效奖、目标考核奖、文明单位奖等)发放标准。病假累计在1个月以内的,年终奖全额发放;病假累计在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的,年终奖发放90%;病假累计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年终奖发放80%;病假累计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年终奖发放70%;病假1年以上2年以内的,年终奖发放60%。
4、教职工重大疾病原则上给予两年治疗恢复期,期满后仍不能正常上班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可办理病退手续。
(三)事假工资及待遇
1、教职工事假按100元/天考核,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扣完为止。
2、全年事假累计在7天以内的,年终奖全额发放;7天以上14天以内的,年终奖按90%发放;14天以上21天以内的,年终奖按80%发放。以此类推,事假每增加7天,年终奖下浮10%,扣完为止。
三、请销假规定
(一)凡本院教职工因私不能正常上班的一律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审批单》(附件1),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二)教职工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突发性急病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的,先电话请假,再补办书面手续。
(三)因请假而影响上课或班级管理的,还须经相关业务处室、系部同意,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后,方能按程序请假。
(四)教职工请假期满必须及时回本单位报到,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未按时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的,均视为旷工。
(五)教职工请假必须提供客观证据,提供虚假证明经查实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教职工请假期间间隔有法定节假日的,视为连续请假。
四、请假审批权限
(一)教职工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院长批准,7天以上报院务会批准。
(二)中层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分管院领导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院长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经分管院领导、院长同意后报院党委书记批准,7天以上报院务会批准。
(三)院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院党委书记批准。
五、其他
(一)教职工因公出差、培训等参照本规定第三、第四条办理审批手续,填写《出差审批单》(附件2)。未经审批或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
(二)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常德技师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单
2、常德技师学院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
常德技师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单
姓名 |
| 所在 部门 |
| 办理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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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 类别 |
| 工作 岗位 |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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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 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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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 时间 |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天 | |||||||
学 生 处 意 见 |
(未担任班主任本栏不签) | 教 务 处 意 见 |
(未承担教学任务本栏不签) | |||||
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分管院领导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院长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党委书记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销假登记 (此栏由办 公室填写) |
实际返校时间: 年 月 日 时。
本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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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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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假审批单》须按规定权限批准方才有效,须提供证明材料的,随附证明材料。
2、办公室销假登记手续办完后,《请假审批单》移交人事处存查。
附件2
常德技师学院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
申请人姓名 |
| 随 行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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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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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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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 时间 |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天 | ||||||
学 生 处 意 见 |
(未担任班主任本栏不签) | 教 务 处 意 见 |
(未承担教学任务本栏不签) | ||||
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分管院领导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院长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党委书记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销假登记 (此栏由办 公室填写) |
实际返校时间: 年 月 日 时。
本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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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作为财务报账依据,一份办公室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