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2014-01-24 14:11:00栏目:专题首页
 (湘办发电﹝2013﹞82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阶段推进的安排部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中秋、国庆节期间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以节俭、清廉、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节日期间严格执行以下“八条禁止”要求: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与赠送月饼、节礼和违规收受月饼、节礼;坚决禁止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银行卡等财物;坚决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坚决禁止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禁止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务用车;坚决禁止名目繁多、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坚决禁止组织或参加各类公款旅游、度假活动;坚决禁止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问题和开展批评工作,认真查找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突出问题,尤其是违反“八条禁止”要求的行为,做到即查即纠、立改立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形成监督合力,财政、审计部门要严格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廉洁过节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执好纪、问好责,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省纪委举报电话为12388、0731-82688999,网络在线举报网址为三湘风纪网“作风建设举报”栏http://jubao.sxfj.gov.cn/jubao/site/index.jsp)。
 
  工作落实中的重要情况和典型案件,要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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