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 2019年3月12日下午,学院财务处组织全体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常德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明确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常财发[2018]10号)、《关于常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常财发[2018]11号),以及学院《关于明确学院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在深入领会有关精神的基础上,会议还强调了三点财务工作的具体要求:一是明确财务审核分工,做到报销零差错;二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坚持谁审核谁负责;三是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