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技师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发稿时间:2019-12-24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学院学生以共同兴趣和爱好为基础,按照章程自愿组织起来并进行活动的群众性组织。学院团委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指导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学院财务处、后勤处等部门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给予资金、物质等方面的支持。

第三条  学生社团应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上,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为根本宗旨,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地开展科技、学术、体育、文化、艺术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趣味性和创新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

第四条 学生社团成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我院在校学生。

 

第二章  学生社团成立

第五条  学生社团的成立由常德技师学院团委审批。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成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人数在30人以上;

(2)学生社团成员必须覆盖全院学生不能面全院招生的社团,由系部进行管理

(3)社团必须聘请一名固定专业教师负责业务指导且该指导老师必须具有指导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第七条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社团指导老师需向院团委提供以下资料:

(1) 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2) 社团章程,其中包括:社团名称、成立宗旨、活动范围、活动方式、活动场所、社团成员权利及义务、组织管理制度等;

(3) 社团学员花名册

第八条  具备成立条件的社团上报院团委,通过审批程序后,方可正式成立。

 

  学生社团管理

  学生社团属学院中心工作。社团指导老师由院团委向全院教师公开招募,择优选拔。对接文明风采大赛的社团指导老师可由学院安排,拒不服从安排者,按不服从学院工作安排进行考核

第十条  在社团平时教学过程中,院团委社团部对各社团的教学秩序进行检查,对指导老师的到位情况进行考勤。

第十  学生社团举办活动, 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含活动方案),由院团委审批后方可进行。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时,社团指导老师要安排相关人员对活动进行记录、拍照。

第十  社团组织会员开展校外活动须征得院团委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未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而组织校外活动的,将撤销其社团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  社团组织活动涉及赞助宣传的,必须经院团委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  每学期结束后,各社团应对本学期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工作总结、教学计划等相关书面材料院团委社团部。

第十  院团委社团部每组织社团工作年终考评。年终考评主要依据日常检查、教学考核活动开展成效等方面进行。

第十  院团委根据考评结果按社团总数的20%评选出年度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奖励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章 学生社团纳新

第十  各学生社团必须按院团委有关招纳新会员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段、规定的地点进行纳新。

第十  各社团须根据现有资源和管理能力制定纳新人数计划。社团会员人数一般控制在六十人以内,以确保全体会员可以参与到社团活动中。人数在三十人以上的社团,须对学员进行分组,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通知、联络工作

十九  各学生社团纳新工作完成后要对本社团纳新地点进行卫生清理,并接受院团委社团部的检查。

 

章  学生社团成员注销

第二十条  本社团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宜继续留在社团的,该社团向院团委申请注销该成员社团资格

第二十  本社团成员有盗用社团名义或严重损害社团声誉严重违反社团章程行为的,该社团向院团委申请注销该成员社团资格

第二十  无故不参加社团会议或社团活动者,该社团向院团委申请注销该成员社团资格

第二十  无特殊原因,成员请假次数连续达到3次或一学期累计达到5次者,社团向院团委申请注销该成员社团资格

 

  学生社团经费管理

第二十  院级社团活动经费由院团委在学生活动经费中予以列支。各教学系组建的专业小组、体育小组等由各教学系进行管理,活动经费在各教学系学生活动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  院级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课时费由学院财务处予以经费保障,指导老师费用30元/次,每个社团周二、周四开展两次集中学习。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课时量纳入职称评定其他工作量的范畴(参照教务处实训老师课时计算)。

第二十  各社团在开展活动之前,应按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并提前做好经费预算工作,报院团委审核批准。

第二十  社团活动学生耗材由学员自行解决;社团开展教学活动所产生的办公费、小型耗材费等,可由指导老师代为购买,凭正规发票,按学院财务制度进行报销。

 

章 附则

第二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2020年批准成立的院级学生社团

 

2020年批准成立16个社团:

(1)艺术类(9个):模特社团、吉社团、拉拉操社团、街舞社团、合唱社团、绘画社团、手工纸艺社团、摄影社团、演讲与朗诵社团。

(2)体育类(5个):篮球社团、排球社团、乒乓球社团、羽毛球社团、跆拳道社团。

(3)专业技能类(2个):网络维护社团、形象设计社团。



                                                                           常德技师学院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