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技师学院教学实习实训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稿)
发稿时间:2019-12-25 来源: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教学实习实训耗材管理本着管理科学、控制标准、降低成本、节约增效、服务教学、提高技能教学质量的原则,结合学院推进实施院系二级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学实习实训耗材包括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不包括学生实习实训必须自备的仪表、量具、工具等。

低值易耗品是指实习实训教学中经过一次使用,即已消耗或不能恢复原状态的物品或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属于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润滑液、冷却液、试剂等;使用过程中易于损耗,既不属于固定资产,又不属于材料和低值品的易耗品(如玻璃器皿、元器件、零配件)等。

低值耐用品是指可以周转使用或重复使用的物品或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凡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的低值品(如低值仪表、量具、工具、刀具)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实验室、实训现场日常教学和管理中所需要的耗材不包括对外培训、技能鉴定、技能竞赛等教学活动所需的耗材。

第四条  教学实习实训耗材实行院系二级管理,教学系按生均耗材控制标准一次申报、参与验核、批次领用,采购部门按教学系生均耗材控制标准范围内的申报计划实施集中采购,后勤部门对各类耗材实行全院集中管理、分类存放、合理调配。

第五条  根据各教学系专业实训教学性质和特点,确定各专业教学实习实训耗材费用控制标准。控制标准为实习实训耗材费用使用的上限。

机械类专业400元/生/学年;电气类专业300元/生/学年;汽车类专业200元/生/学年;信息类专业100元/生/学年;服务类专业100元/生/学年。

各专业类实习实训耗材费用因每学期实习实训教学任务不平衡的,可按学年度使用控制;教学系内各专业实习实训教学任务不平衡,教学系内各专业可调剂控制使用。

第六条  院务会每学期期末或开学前统一研究审定实习实训耗材申报计划。

每学期末,各教学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实训班级数量及人数、实训项目等内容,编制下学期实习实训耗材用量计划,学院按规定向学生定量提供能确保完成实训内容的消耗材料,在使用中损坏部分由学生自费负担,各教学系要厉行节约,非技能大赛训练或参赛不得指定实训耗材的品牌,一律以较低价格的同类型耗材代替。学生开展课外实训材料消耗,由学生自费全额承担。教学实习实训耗材用量计划立项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申报实习实训耗材采购计划,至少在该专业实训开课15天前作为追加计划办理相关程序。

第七条  教学实训耗材采购原则上每学期集中采购一次(执行采购计划的70-80%),采购方式为挂网竞价余下采购通过零星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过程中各系部需报备1-2家优质耗材供应商,坚决禁止围标行为,禁止泄露报价。后勤部门要坚持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耗材采购价格分歧较大或特殊耗材采购时应采用市场询价方式,同时要求供货商与系部进行技术参数的沟通。

第八条  后勤部门进行中心库房管理,负责实习实训耗材的入库验收、登记编码、分类保管、发放、废材回收与处理工作,做到账目清楚,账相符。同时信息中心要开发库房管理系统,实现库房的科学管理。

后勤部门、各教学系每学期末对库存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并登记,应做到教学计划、材料预算计划、经费预算计划的相互一致

第九条  各教学系可参与教学实习实训耗材验核,并按教学任务对教学实习实训耗材分期分批领用,禁止一次性领用。各教学系安排专人负责办理领用手续。

第十条  对外培训、技能鉴定、技能竞赛等所需的耗材单独计划立项。信息化(含机房)设备设施维护维修费用单独计划立项。

第十一条  本办法2020年春季开学起施行,由教务处、后勤处负责解释。


 

                                                                     常德技师学院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