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暂行办法
发稿时间:2017-05-04 来源:


 

为加强我院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全面评价教师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实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做到制度公开,奖勤罚懒,特制定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暂行办法 

一、成立学院教师教学业务考核领导小组

  长:姜协武

副组长:高广安

  员:姜  宁、赵秋珍、徐光辉、王建权、宋祥弟、蔡传方、谢国圣

考核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学院教师岗位月考核、期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对被考核对象做出综合评价,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二、考核对象

分类进行考核。一类:专任教师(含临聘教师);二类:兼职教师(含代课教师)。

三、考核办法

1、每学期每人基础分为100分。年度考核取两学期的平均值。

2、考核分为日考核、月考核、期考核。

3、考核内容为扣分项和加分项。

4、教学系安排专人每天至少查堂三次,并如实做好记录。

5、教务处、评估督导室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全院性巡查一次和不定时进行检查,并如实做好记录。

6、各项检查资料每周汇总一次,作为月汇总的依据;每月汇总一次,作为月排名、期汇总的依据,每期汇总一次,作为期排名、年度汇总的依据。

四、结果与应用

1、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分数作为教师工作业绩排名的依据:对全院专任教师(含临聘教师)、兼职教师(含代课教师)进行分类排名,每月、每期、每年对业务考核分数进行汇总、排名,并进行公示。

2、月排名、期排名和年度排名,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依据和外聘教师续聘的依据之一:月排名有一次排在倒数第一且总分在70分以下或期排名在倒数一、二、三名且总分在70分以下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排在倒数一、二、三名且总分在70分以下的,取消来年的职称申报资格;年度考核排在最后一名且总分在70分以下的临聘教师和代课教师,取消来年的续聘资格。

3、连续两次月排名为倒数第一名的,分管院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4、依据学期考核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名,分类按总人数的20%评定为A等,60%评定为B等,20%评定为C等。考核结果与本学期的月课时津贴挂钩。

5、年度考核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或者工作量不满且不服从学院安排的,年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6、年度考核连续两年排在最后一名的,调离教师岗位,由学院另行安排工作,且必须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五、本考核办法中未涵盖的特殊情况,酌情处理,一事一议。本考核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六、如有争议,向评估督导室、教务处、分管院领导反映,重大问题由院务会裁定。

七、考核内容(见表)

 

 

 

考核类型

序号

标准

评分办法

备查材料及内容

考核单位

 

 

 

 

 

 

 

1

上课、监考、晚自习要求教师提前到教室,做好准备;不得无故旷课、中途离岗、提前下课。

1上课、监考、晚自习迟到、提前下课、中途离开教室,每次扣2分。

2旷课一节扣5分。

1、查各系的查堂记录。

2、查教务处、评估督导室的巡查记录。

3、查值班院领导及行政值班人员的巡查记录。

各系、教务处、评估督导室、值班院领导及行政值班人员

2

教师上课必须做好课前准备,包括教案、教具、多媒体、工量具、实训设备及场地等。

  1. 无教案上课一次3

  2. 教具、多媒体准备不充分的每次扣1

分;

  1. 工量具、实训设备及场地没准备好的

每次扣2分。

3

课堂上教师不得抽烟、嚼槟榔、接打电话、玩手机、坐着上课(特殊情况除外)等。

违者每次扣2

4

教师不得随意私自调课。

违者每次扣3。双方不计课时津贴。

5

教师上课内容需与教案相符合,不得擅自改为自习课;教学环节要符合学院制定的《理论课规范》、《实训课规范》、《机房课规范》、《体育课规范》。

1上课内容与教案不相符的,每次扣2分;

2私自改为自习课的,每次扣3分;

3、不按规范组织教学的,每次扣3分。

6

教师上课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持好课堂纪律,杜绝教学事故(含安全事故)的发生

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课堂教学混乱或引发教学事故(含安全事故),视情节每次扣510分。造成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交院务会另行处理。

7

教师上课应管教管导,严格课堂常规纪律,组织好教学,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如睡觉、玩手机、讲白话、离堂等要及时提醒并制止,不能放任自流。

  1. 上课学生玩手机、睡觉、讲白话或做

其他与上课无关事情的,每次视情况扣0.52分。

  1. 上课期间学生无故离堂的每人次扣

0.1分。

 

 

8

实训课时,在满足正常教学情况下,设备的开出率应达到100%。设备如有故障,教师应及时填写报修单,报设备维修处进行维修。

1、设备的开出率未达到100%且未满足正常教学,每少10%1分。

2、设备出现故障,教师没有及时报修的,每次扣0.5分。

9

上课铃响后学生未按时到达教学现场(包括实训课、机房上课、体育课),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学生去向,并做好记录。

未与班主任联系,不知学生去向的:

1、一个班超过半数未按时到的每次扣2分;

2、少于半数的每人次扣0.1分。

1

学院规定教师月标准工作量为:标准周课时х实际周数х系数.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原则上理论课老师周课时不得超过14节;实训课老师周课时不得超过20节(折前)。

每少于月标准工作量一节扣0.5分。

1、查各系每月的上报资料。

2、查教务处的教师月课时汇总表。

教务处

 

 

 

 

 

1

教师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学院教学制度,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注重仪容仪表,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1、教师仪容仪表不当,师生反映强烈,经查实每人次扣3分。

2、教师课堂上有不当言论,每人次扣5分。

1查学生评教资料;

2、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

评估督导室

2

学院规定:每学期教师可以代课4节,换课8。婚、丧、产、公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超出此额度的每节扣2

查教务处代课换课记录

教务处

3

全校性教学会议、系部例会,要求教师按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会、请假。

1会议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会一次扣2分;

3事假一次扣0.5分,病假须有正规医院的证明,无医院证明的视为事假。

教务处、各系的会议考勤记录。

教务处、各系

4

学院组织的期中、期末监考,要求教师提前到教室,做好监考准备。

1、迟到、提前下考、中途离开教室,每次扣2分。

2、旷工一节扣5分。

查各系的监考表。

各系、教务处、评估督导室

5

每学期正式上课一周内,教师根据本人所任科目,按年级、分学科,制定并上交本学期授课计划。

1编写不符合要求的,扣1

2迟交的扣2

3缺交的扣4分。

1、查各系的检查记录;

2、查教务处、评估督导室的抽查记录;

3、查评估督导室的上交情况汇总表。

各系、教务处、评估督导室

6

教师应按要求超前一周备课,教案要规范,环节要完整,每学期正式上课一周进行检查,学期结束前一周进行检查评比

1迟交的每次2

2缺交的每次4分;

3、评为不合格教案的,扣2分。

1、查各系的检查记录;

3、查评估督导室的上交情况汇总表。

各系、教务处、评估督导室

7

所有理论课、机房上课学生都必须有作业,周课时为2节的每两周一次作业,周课时为4节及以上的每周一次作业,要求全批全改(即每个题目都要批改,有分值或等级,有批改日期,并记录在《教学手册上)

所有实训课每个课题有检测、成绩或实训报告,并记入教学手册》;

体育课每一个项目学完后应对学生进行测评并给予评价(或分数),并记入《教学手册

未按要求完成的,扣4

1查学生作业本(理论课);

2查教师的《教学手册》。

各系、教务处、评估督导室

 

8

教师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教学手册》。

未按要求填写的扣5分。

  1. 查各系的检查记录;

  2. 查教师的《教学手册》。

教务处、各系

9

教师原则上要求按照期初的教学计划完成该学期的教学任务

未完成教学计划的扣2分。

1、查授课计划;

2、查教案。

各系、教务处、评估督导室

10

每学期每位教师应按要求向其他教师听课学习。

每少一节扣1分。

查教务处的教师听课汇总表。

教务处

11

教师应按要求按时上交各种资料。

1、迟交的扣2分;

2、缺交的扣4分。

查各系、教务处、评估督导室的资料收集登记表。

各系、教务处、评估督导室

1

教师一学期出满勤:含上课、晚自习、监考、开会、教研活动等无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旷课(会)、请病事假,无代课、调课记录。(公假除外)

每人加8分。

  1. 查考勤记录;

  2. 查上课查堂记录;

3、查代课、调课记录。

教务处、各系

2

教师个人参加或辅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各类技能竞赛

1、参加者,国家级加3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院级加0.5分;

2、一等,国家级加15分,省级加10分,市级加6分,院级加3分;

3、二等奖,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3分,院级加2分;

4、三等奖,国家级加6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院级加1分;

5、优胜奖,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院级加0.5分。

查各类各级比赛成绩。

教务处

3

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各类教学比武

1、参加者,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院级加0.5分;

2、一等,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5分,院级加3分;

3、二等奖,国家级加6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院级加1分;

4、三等奖,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院级加0.5分;

5、优胜奖,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

查各类教学比武通报。

教务处

4

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课题研究

1、开题时:

国家级课题组成员加2分,主持人加3分;

省级课题组成员加1分,主持人加2分;

市级课题组成员加0.5分,主持人加1分。

  1. 结题时:

国家级课题组成员加4分,主持人加7分;

省级课题组成员加3分,主持人加5分;

市级课题组成员加2分,主持人加3分。

查国家、省、市课题研究成果通报。

教务处

5

教师撰写论文

1、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654 分;

2、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432分;

3、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10.5分;

4、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加2分;

5、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加1分。

查教师论文汇总表

教务处

6

教师积极参加学院一体化教学改革

培训后考试合格的,加2分。

1、查教务处的报名表;

2查培训的考勤记录;

2查培训后的考试成绩。

教务处

7

学院每期会组织高级讲师(讲师)示范课

积极为教师们上示范课的每人次加2分。

查示范课安排表。

教务处

8

每学期结束前,各系、教务处、评估督导室联合组织一次教师教案检查评优活动

以系为单位,选送20%的优秀教案,加1分。学院组织评选出10%的优秀教案,每人加5分。

查优秀教案评选结果

评估督导室、教务处、各系

9

学院规定教师月标准工作量为:标准周课时х实际周数х系数

每超过月标准工作量一节加0.5分。

1、查各系每月的上报资料。

2、查教务处的教师月课时汇总表。

教务处、各系

10

每学期评估督导室会组织一至两次学生评教

以系为单位取学生评教分数的平均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总人数的前30%给予加分:第一个10%5分,第二个10%4分,第三个10%3分;排在最后的10%给予减分,依次减54321分。

  1. 学生评教问卷

  2. 学生评教问卷统计表。

评估督导室、各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