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德技师学院值班违纪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9-12-16 来源:

 关于印发《常德技师学院值班违纪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教学系:

为加强学院管理,现将《常德技师学院值班违纪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常德技师学院

            2019年12月4日

 

 

常德技师学院值班违纪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校园管理,规范学院值班纪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值班人员,考核工作由办公室执行。

第三条 值班人员应按照当日值班领导规定时间及时签到,超出签到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绩效工资30元。

第四条 值班人员晚上11点后方能离开校园,提前离开的视为早退。早退一次扣绩效工资30元。

第五条 值班当天,值班人员手机关机或无人接听的,每次扣绩效工资50元。

第六条 值班人员不在规定地点值班的视为不在值班岗位,每次扣绩效工资50元。

第七条 学生处及保卫处值班人员应按规定住校值班,未住校的每次扣绩效工资50元。

第八条 值班人员无故缺席或临时请假未按要求找人代班的,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绩效工资100元。

第九条 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上报的,视情节给予当事者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纪律处分。

第十条 违反上述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一条 上述所涉扣款将在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予以扣除。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