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德技师学院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办法》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9-09-27 来源:

 

各处室、教学系:

《常德技师学院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办法》已经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常德技师学院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办法》

 

                    常德技师学院

                     2019年9月25日

             


常德技师学院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办法

 临时聘用人员包括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劳动合同制工勤管理人员、兼职教师、返聘人员,学院根据国家政策、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工资待遇。

一、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工资待遇

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是指学院直接聘用、委托人力资源公司派遣的教学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包括文化课、理论课教师和实训指导老师,其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学院补贴(包括超课时补贴、职称补贴、院龄补贴、生活补贴)和期末考核奖励三部分构成。

(一)基本工资

文化课、理论课教师和实训指导老师的基本工资为2700.00元,包括每月48节基本课时费(实训指导老师按折扣系数计算基本课时)及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学院补贴

1.超课时补贴:每月超基本课时按照50.00元/节的标准给予补贴。

2.职称补贴: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按照500.00元/月标准给予补贴,中级职称(技师)按照300.00元/月标准给予补贴。

3.院龄补贴:在学院连续工作不间断,考核合格,院龄满一年基本月工资增加100.00元。

4.生活补贴:460.00元/月。

(三)考核奖励

学院每期期末开展教学业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三档,按照三档标准给予奖励:

A档奖励:200.00元/月 × 学期工作月份数

B档奖励:150.00元/月 × 学期工作月份数

C档奖励:100.00元/月 × 学期工作月份数

二、劳动合同制工勤管理人员工资待遇

劳动合同制工勤管理人员是指学院直接聘用、委托人力资源公司派遣的工勤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其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学院补贴(包括院龄补贴、职称补贴、生活补贴)和年度考核奖励三部分构成。

(一)基本工资

劳动合同制管理工勤人员基本工资2700.00元,包括每月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学院补贴

1.院龄补贴:在学院连续工作不间断,考核合格,院龄满一年基本月工资增加100.00元。

2.职称补贴: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按照500.00元/月标准给予补贴,中级职称(技师)按照300.00元/月标准给予补贴。

3.生活补贴:460.00元/月。

(三)考核奖励

学院每年年末开展工作业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三档,按照三档标准给予奖励

A档奖励:200.00元/月 × 年度工作月份数

B档奖励:150.00元/月 × 年度工作月份数

C档奖励:100.00元/月 × 年度工作月份数

三、兼职人员工资待遇

兼职人员是指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非学院直接聘用、非劳务派遣符合学院相关岗位要求的教学岗位临时聘用人员。

兼职教师按照50.00元/节标准发放工资,多劳多得,无其他待遇。

四、返聘教师工资待遇

返聘人员是指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学院相关岗位要求的学院临时聘用人员,其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生活补助及年度考核奖励三部分。

1.基本工资1800.00元,不与院龄挂钩;

2.生活补助: 460.00元/月

3.年度考核奖励: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特殊岗位工资待遇

特殊岗位工资待遇由用人部门提出,经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