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效解决车改后公务出行交通保障中的困难和矛盾,建立高效节约廉洁的公务交通保障制度,根据《常德市市直事业单位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办法(试行)》(常车改办〔2019〕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学院在职在编行管人员(包括双肩挑、教学系管理人员和行管兼课人员),领取了公务出行交通补贴人员不在此列。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区域范围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明确的公务交通保障补贴的保障范围,即市城市规划区(高速公路环线)范围内。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以外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标准:单程5公里(含)以内每次12元;单程5—10公里(含)每次22元;单程10—15公里(含)每次32元;单程15—20(含)每次42元。公务出行距离(含往返)计算方法可通过导航等科技手段取得公务出行区间最短行车距离。
第五条 执行同一公务、同行人数在 3 人以内的,按单次单人标准报销,明确1人为填报人,报销该次费用;执行同一公务、同行人数在 4-6 人以内的,按单次单人标准的 2 倍报销,明确2人为填报人,平均报销该次费用,以此类推。在学院节支的前提下,个人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的总额度正科级干部每月不高于650元,副科级干部每月不高于550元,一般行管干部每月不高于400元。
第六条 公务出行需提前按次据实填写全市统一格式的《常德市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审批单》(包括出行时间、目的地、里程、详细事由等内容),原则上要提供公务出行相关证明材料(会议通知、文件材料首页复印件等),并报填报人所属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同意。若出发后目的地发生变化,经部门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返回后可重新如实填写审批单。多人出行执行同一公务,由牵头部门填写审批单。往返公务出行须在返回学院后立即告知办公室返回时间,并在审批单的备注里注明返回时间。
第七条 学院办公室负责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工作,严格建立《常德市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审批单》台账,财务处定期审核,各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发生虚假捏造出行次数、人数及距离等违纪违规行为,严禁变相定额发放交通补贴,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情况定期在学院内部公示。
第八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予以查处。
第九条 专任教师公务出行采用租车方式予以保障,租车费用参照一般行管人员标准执行。
第十条 本细则自 2020年4月1日起试行,试行至2020年11月30日。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
N0:
常德市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审批单
单位(盖章): 部门: 年 月 日
出行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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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详细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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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时间 |
| 出发地点 |
| 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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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数 | 公里 | 报销金额 | 元 | ||
填报人 |
| 部门负责 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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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分管 领导签字 |
| 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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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①存根(白)②报销凭证(红)
印刷要求:统一按A4纸一般的版面印刷,每本50份。
附件二
部分公务出行行车距离里程数及报销费用标准
序号 | 出发地点 | 目的地 | 里程数(公里) | 报销 费用 | 备注 |
1 | 常德技师学院 | 常德市委 | 8 | 22 | 使用高德地图按公务出行最短行车距离计算里程数 |
2 | 常德技师学院 | 常德市政府 | 6.8 | 22 | |
3 | 常德技师学院 | 市人社局(东院) | 9.3 | 22 | |
4 | 常德技师学院 | 市人社局(西院) | 8.7 | 22 | |
5 | 常德技师学院 | 市教育局 | 7 | 22 | |
6 | 常德技师学院 | 市财政局 | 6.9 | 22 | |
7 | 常德技师学院 | 常德市市民之家 | 13 | 32 |
常德技师学院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